10月29日上午,首届中国国际舆论学年会暨海丝国际舆情研讨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图书馆报告厅隆重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负责教授、北外冠名教授、暨南大学讲座教授陈力丹老师亲临会场,并做了一场题为“准确估量舆论、舆情的数量和范围”的学术报告。
陈力丹教授
首先,陈力丹教授先阐明了“舆情”一词这一概念:即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达的总和,具有相对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响。陈教授谈到在舆论控制者和新闻传播学界使用"舆论"的频率非常好高,但现在许多学者所研究的舆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舆论”,只是少数人在网上的意见,若领导人根据这样模糊、泛化的认识来分析舆论,无论准确估量外部意见气候,很容易造成决策失误。
随后,陈力丹教授谈到研究舆论的一些标准,如舆论的数量是辨别舆论的存在与否,存在程度的一个客观标准,小范围内的或较为简单的舆情客体,可通过随机访问得出结论,但如果客体十分复杂,差异性强,往往会形成多种意见,这时估计舆论数量就十分重要;研究者可通过“运筹学”等应用数学模式来进行调查研究,可根据临界点(即黄金比例——0618)来得出结论,也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内,有61.8%的人持某种意见,则这种意见在这一范围内已成为主导性舆论,只有超过总体的三分之一时,舆论才能开始影响群体,而把握舆论的数量,目的是关于了解某一舆论与不同舆论力量对比,以便做出科学的应对,对于“舆论导向”来说,这也是估量舆论、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引导的依据之一。而在确保整体舆论导向正确的前提之下,要同意拥有不同意见的存在,因为舆论不可能完全一致,只有不同意见超过总数嗯三分之一时,才要予以重视。
陈力丹教授还特别说到,弄清楚舆论发生或存在的范围,也是极为重要的事情,以“网络舆论”为例,社交媒体具有强烈的圈层性质,并存在着“脆弱性”,圈层本身也会限制意见超越圈层,所以并不能完全听信网络舆论,还特别强调,舆论不等同于意识形态,论的主体是公众,"官方舆论场"、“公众舆论场”的说法违反了“舆论的主体是公众”的定义。
最后,陈力丹教授总结到要谨慎理解舆论一词,这对于民意的调查,政府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