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鸣:人工智能在新闻传播中的伦理失范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7-12-12

    2017年12月11日下午,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靖鸣教授受邀做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以《人工智能在新闻传播中的伦理失范及对策》为题,给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讲座。

靖鸣教授授课

    

    人工智能自诞生之日起,就开始引发人们的无限遐想。它在给传统新闻业带来变革的同时,也引发一些问题,其中就包括传播伦理问题。靖鸣教授讲座的主题主要围绕传播伦理问题对人工智能进行探讨。

   首先,靖鸣教授指出,传统媒体时代的伦理问题主要是“新闻寻租”“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媒体审判”等。而在新媒体时代下,传播伦理问题呈现不可控制之势——公众隐私权更容易受到侵害,新闻专业主义受到了冲击,智能推荐使人类陷入“信息茧房”等。

   其次,靖鸣教授指出,人工智能在新闻传播的应用当中,从传播内容、传播媒介到受众及传播效果,都存在伦理失范现象。

   再次,靖鸣教授指出,人工智能传播失范的三个原因:一是人工智能技术自身的缺陷及传播伦理;二是人工智能技术不透明,存在滥用现象;三是监管力度不够,道德判断能力不足。同时,靖鸣教授提醒我们,不能因为技术进步对现行伦理规范形成冲击而否定技术本身。相反,我们应当积极通过多种渠道解决技术进步带来的问题,思考如何优化其发展路径。

   最后,为解决人工智能在新闻传播中的伦理失范问题,靖鸣教授从新闻工作者、新闻机构、技术、法律四个角度提出了具有实用性的建议及对策:新闻工作者发挥人的主体性,实现新闻生产和传播的“人机共生”;新闻机构增强人工智能技术透明度,明确责任主体;技术革新加人工把关从新闻源头加强过滤;法规政策和监管力量双管齐下,约束人工智能良性发展。
 


 

靖鸣教授回答学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