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龙:新媒体的“出世神话”:以互联网、博客和微博为例

发布时间:2017-07-10

7月8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研究所副主任刘海龙受邀做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7第二期全媒体与国际传播暑期学校。刘海龙教授为师生带来了一场以《新媒体的“出世神话”:以互联网、博客和微博为例》为题的讲座,分享及讨论其近期所做的相关研究,强调从文化维度来理解新媒体技术与社会的关系。

刘海龙教授在讲课

刘海龙教授指出,人们一般把媒介当作一种技术,由此产生了许多争论。其实现代是技术决定论回潮的时代,在现实中技术正在改变社会。新媒介刚兴起时,社会对其了解不多,经过一段时间后人们才接受和了解新媒介的社会意义。技术是一种文化形态,我们对媒介、技术的认识比其发展要慢很多。技术早就实现、可使用,但人们需要花很久才能接受。

刘海龙教授通过三个例子为我们讲解三个媒介的最初定义:“三个媒体,三个神话”——朱令案:互联网救助神话;木子美《性爱日记》:博客自由表达的神话;宜黄事件:围观改变中国的神话。需要强调的是,神话不是虚假的或谎言,而是一种排除了其他阐释维度的集体叙事。那新媒体对中国的影响是什么?刘海龙教授表示,由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不同媒体在中国与西方的使用方式、管理方式和社会影响有较大差异。例如,美国不认为博客是自由的表达,而在中国新媒介被认为是个人观点的自由表达,网络的连接作用突出。

关于新媒体出世神话,刘海龙教授表示,现代的科技神话不仅是科技的象征性表述,而且折射了民众对于新科技的潜意识,赋予科技正当性。它们不仅是反映性的或象征性的叙事或隐喻,而且也是一种话语行动,形塑了科技的社会功能和社会意义,是技术叙事的元话语。

新媒体问世的“热点时刻”是围绕着新媒体的第一次力量的展现,进行的意义协商。新媒体的出现有其偶然性与必然性。

学员们积极向刘海龙教授提问

讲座最后,刘海龙教授总结道:对新媒体的社会意义阐释具有偏向性,是多方协商的结果。神话的永恒回归(伊利亚德):无时间的技术神话,主题总是指向政治、个人的解放。神话具有“去政治化”的倾向,但是中国的新媒体神话却指向政治。然而这个政治又是空洞的。其形式是通过二元对立来表现。我们认为新媒体可以一蹴而就地解决这些矛盾。新媒体的出世神话及其背后媒体的社会意义限制了其发展方向,表现出与西方不同的技术发展逻辑与轨迹。新媒体技术并非外在于社会,刚性地影响着社会,相反,它从一开始就被各种处于博弈中的社会力量所驯化。它不是单纯的技术,而是一种技术/文化复合体。忽视了文化这个维度,便无法真正理解新媒体技术与社会的关系。

刘海龙教授深受学员喜爱

刘海龙:中国人民大学传播学博士,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传播学院访问学者(2008-2009)。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研究所副主任,《国际新闻界》杂志主编,2016年入选北京市新闻人才“百人工程”。著有《重访灰色地带:传播研究史的书写与记忆》、《宣传:观念、话语及其正当化》、《大众传播理论:范式与流派》等书。主要研究领域为政治传播、新闻传播观念史、传播研究史、传媒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