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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舆情治理与国际形象传播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招标公告

编辑:李莹丹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3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城市舆情治理与国际形象传播研究中心的前身广州国际城市创新传播研究中心,是应广州市委市政府需求,于2016年4月经广州市社科规划办评审成立的市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心整合多学科研究力量,致力于城市舆情治理与城市形象国际传播领域的理论与应用研究,针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后疫情时代背景下广州城市舆情治理与国际形象传播的机遇、路径、策略及效果等现实问题开展研究,为提升广州城市舆情治理能力、以及城市形象传播的国际影响力提供理论支撑、实践指导与智力支持。为广纳各方智慧,发挥好智库职能,现面向全校公开招标2021年度课题。

一、招标课题选题

本次招标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万元、3万元。计划向广州市社科规划办择优推荐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共建课题若干项(每项由本中心资助课题经费3万元)。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可以围绕以下参考选题方向自主命题,共建课题须在拟定好的第1~8项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不受理自设题目的申报要求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立足和服务于广州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的紧迫需求,体现本地特色,具有显著的理论创新与应用价值。

1. 突发公共事件的广州城市舆情治理、形象管理与战略传播研究

2.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区域形象构建与国际传播研究

3. 智媒时代的广州城市形象创新传播与智慧城市发展研究

4. 广州建设数产融合全球标杆城市的战略路径与城市形象国际传播研究

5. 岭南文化的海外发展与国际影响力提升研究

6. 广州建设国际交往中心的形象塑造及海外传播研究

7. 广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时尚创意新高地及其全球商业传播研究

8. 提升广州都市圈城市群同城化水平及其区域形象协同发展研究

9. 城市舆情治理、城市国际形象传播相关的其它选题

二、投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应具备条件

1.课题负责人须为我校教职员工,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基础和比较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能担负科研工作组织指导职责。鼓励在相关领域已有较好的前期积累的学者申报选题。

2.本中心历年资助的各类课题尚未完成者,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招标课题。

3.同一课题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选题,且不应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选题。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每人在研或新申报的本中心资助课题数最多不超过两项(含两项)。

4.已经获得其它各类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中心的招标课题。一经发现,将终止课题并追回未使用经费,3年内不再接受该课题负责人的申请。

(二)研究团队应具备条件

研究团队应具有比较充分的相关研究成果,熟悉广州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政策环境,擅长从事城市舆情治理、城市形象传播领域的热点问题研究,团队的学科、职称、年龄结构合理,能保证项目研究所需的时间。

(三)投标材料要求

投标者须按本《公告》投标。投标者须按《2021年度广州城市舆情治理与国际形象传播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文本简洁、规范、清晰。

三、成果要求

(一)完成时间

原则上,一般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一年,重点项目和共建课题为两年,起算时间为课题立项协议签署的实际日期。不能按期完成,课题负责人需在结项截止时间前1个月提交延期申请,每个课题允许延期一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逾期不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成果汇编或延期申请,或未开展实际研究者,中心将终止课题并追回未使用经费。

(二)成果形式与结项标准

1.本次招标课题的结项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决策咨询报告、学术专著。

2.课题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或几种成果形式,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结题。

(1)一般项目:至少在CSSCI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1份。

(2)重点项目、共建课题:至少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包括CSSCI刊物论文2篇),或获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2份,或在二类以上出版社(含二类)出版学术专著1部。

注:以上成果的等级认定以项目执行同期的我校科研奖励条例为准,未明确界定的,由本中心委托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鉴定。原则上,以多种成果形式申请结题的,1篇CSSCI刊物论文等同于1份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

(三)成果署名与标注

所有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成果应在作者简介或课题情况处标注“广州城市舆情治理与国际形象传播研究中心专职(兼职)研究员”,或“广州城市舆情治理与国际形象传播研究中心专项资助(项目编号)”。共建课题的研究成果(在期刊发表或出版)应同时标注“广州市哲学社科规划共建课题”字样和课题编号。未按要求署名与标注的成果,结项时不予认定。

四、经费拨付

1.立项协议签署与通过结项后分别按60%、40%的比例拨付课题经费。

2.以学术专著形式结题的,成果完成待出版时,可以按照本中心相关规定另外申请后期资助项目进行出版费用的全额资助。

3.超额完成立项协议约定的基本任务要求,取得高质量的标志性研究成果,课题结项获得“优秀”等次的,在原资助经费基础上额外奖励课题组1万元。

五、时间安排

(一)投标者下载附件《2021年度广州城市舆情治理与国际形象传播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于2021315前将填好的《申请书》电子文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规定邮箱。收到回复邮件视为提交成功,未收到邮件回复,请与中心联系人电话确认。

(二)招标单位在对各份《广州城市舆情治理与国际形象传播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者,于2021年4月上旬签订立项协议并划拨首期研究经费。

(三)在课题延续期间,立项人应参加课题的开题汇报、中期审查、结项汇报等工作;同时,立项人视为基地兼职研究员,应参与基地组织的学术研讨、圆桌会议等活动。


联系部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城市舆情治理与国际形象传播研究中心办公室(南校区教学楼B204b)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39327740   传真:020-39328585

电子邮箱:202020023@oamail.gdufs.edu.cn

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城市舆情治理与国际形象传播研究中心

20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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