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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编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2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2015-2016年版)

 

特别说明

 

1、本次综合测评所加分的项目有效时间定为201596日至2016831在此日期以后评选出来的各奖项均不列入本学年评比范围中。

 

2、凡是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不及格的同学不可以申请当年的奖学金,仅仅是通选课不及格可以申请奖学金。所有注册在读学生均需参与综合测评。

 

3、所有加分项目的证明必须真实、公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他人的行为,一经查出,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4、本《测评细则》没有涉及的加减分细则,可参考本科学生手册中的《广外大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执行。若本《测评细则》与《广外大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有冲突,以《广外大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为准。若在规定学年时间内参加了校级以上的个别活动、比赛、实践,而《广外大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和本《测评细则》均未提及,若能出示参与证明、获奖奖状或证书的同学,可到年级辅导员处征求能否获得加分。

 

5、所有加分项目必须有相关负责部门提供证明才可作为加分依据,未有证明不纳入加分之列。请各位同学在自评模板中清晰列出比赛活动的时间、举办单位、所属级别(院、校、市等),以及本人所获得的奖项,以便综测小组审核。

 

6、所有比赛活动的等级依据奖状、证明上的盖章单位评定,活动名称不作为评定标准,班级评测小组具有认定权限,小组可根据活动主办单位,同时综合考虑活动影响力、代表力进行活动定位,酌情对活动进行升级降级。所有班级小组对于定位的活动要有备案并且上报年级负责人进行认可。

 

7、本份细则仅针对新闻与传播学院的班级。如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综合测评年级负责人。

 

 

 

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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