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闻学院2023级专业大类分流工作方案》,经学生系统申请、学院审核,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现将2023级专业大类分流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邮箱地址:20233410030@gdufs.edu.cn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4年3月27日